(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挖掘教师个人潜能,发挥群体优势,提高教研的实效性。
1、教师要按时参加各级教研、进修活动,做好记录。骨干教师参加进修活动后,要及时进行精神传达和教学展示。
2、充分发挥教师团结协作精神,强化科研意识,加强课题研究。
四、工作目标
1、继续推进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
2、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取在薄弱学科有所突破;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专用教室的学科学习氛围。
⼀、基本原则
1、⾃愿性原则。课后服务⼯作在坚持教师⾃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作、⼯作业绩、⼯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按劳分配。
⼆、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考核统计,学期末统⼀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对课后服务⼯作进⾏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次计-1个⼯作量,⽆故缺勤⼀次计0个⼯作量,当⽇⽆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为,或因⼯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师,本⽉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追究责任。
(⼆)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作发展,⽆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例为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