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范本,欢迎大家前来参考。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XXX元/月
伙食费:XX元/天
托管费:X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四、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派学区中心校招生方案将通过肥西报向社会公布;城关各校(园)要将招生计划、学区范围示意图(含文字说明)、工作日程安排、咨询电话等,在学区范围及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布;严格按上派学区中心校招生方案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两个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校入学。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有房产证的)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人数)未完成的情况下,在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如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人数)已完成,上派学区中心校负责将这些适龄儿童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