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
2、理论教学和实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不能弄虚作假。
2、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教务科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后分别各存一份(交通部门、交警部门和培训机构)。
5、培训机构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1、教练车以教学为主,其它用车为辅,公务用车优先,其它用车限制的原则。
2、教练车训练其间不得拉客载货,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顺带亲戚,教职工也不得例外。
3、教练车训练期间,严格按中午12点以前、晚上8点以前归校,教练车不允许在外过夜,考试、修理点修车除外。
4、教练车训练期间,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车容车貌整洁,配置齐全有效。
5、教练车停放要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整齐,不得乱放,长时间不用车辆,教练员要将蓬布收到驾驶室内,蓄电池按教培科指定地点存放维护保养。
6、教练车出车前、收车后,教练员带领学员,对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紧固螺丝方向,制动部位要细致检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出车训练。
7、公务用车,由教部科安排,驾校职工履行公务需要,由主任安排,主任,副主任用车经科技学校领导或办公室同意后才能使用,个人用车一律征得科技学校办公室同意,否则不得派车。
8、教练车年检由教培科提前通知教练员,做好准备,按时参检,并办理相关手续。
9、教练车在道路训练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驾校汇报,以便随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