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实习岗位工作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友爱,正确处理上、下级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
3、实习中期向指导教师提交《顶岗实习报告》初稿;实习结束前邮寄或面呈提交《顶岗业务报告》终稿(打印纸质)、实习鉴定表(须实习单位盖章)。
4、实习结束时按规定上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跟踪调查表》。
四、成绩考核
学生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单位评价与实习报告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完成顶岗实习鉴定表。未能按实习计划完成实习、未交实习报告者,不认定实习工作,不进行毕业综合评价和考核,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按规定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