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理解集体力量大于个人力量的道理;培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的品质和集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4.学习革命先烈、少年英雄的英勇斗争事迹,培养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三)军事技能
⒈进行队列训练,培养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作风。
⒉了解常用兵器、弹药常识,结合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学习救护知识。
⒊初步体验站岗、集合、执勤等军事活动。
(四)常规教育
⒈升降国旗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按照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升降国旗。
国旗应符合标准,旗手和护旗员要经训练并按规定着装,升旗的师生要列队肃立,升旗时要面向国旗敬礼,唱(奏)国歌。
⒉庆祝重大节日
认真组织“七·一”、“八·一”、“十·一”等节日庆祝活动,并通过墙报、广播、队会、班会、庆祝会、文娱活动、社会调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解放军的教育。
3.祭扫革命烈士、民族英雄陵墓
选择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革命烈士、民族英雄陵墓,在清明节或是烈士诞辰、逝世纪念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参加祭扫活动,扫墓前要介绍生革命烈士,民族英雄的平事迹,对学生进行教育。
4.队列训练
结合升旗仪式、体育课教学及全校性活动对学生进行队列训练,掌握队列应有的要求。
六、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加强对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分管此项工作,检查指导实施,使国防教育渗透到历史、体育、思想品德等课程教学中。
(二)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防教育理论,增强国防观念,提高搞好国防教育工作的自觉性,使其掌握教学内容和要点,在教学中将国防教育的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机结合,采用形象直观、自然渗透、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教学,不断巩固教育成果。
(四)学校应在体育课中有机结合国防教育,体育教师要掌握解放军队列条令的内容,掌握队列训练的教学要求及方法,按条令要求组织相关活动。
(五)学校要积极与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部队等其他军事部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他们的配合下,开展小警察、小消防队员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机智勇敢的品德。
(六)各学校按照实施方案要制定学校的国防教育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活动安排表于20XX年6月5日之前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并于每月月底前上报阶段性小结和图片信息。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国防教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的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推进素质教育。
二、教育目的
国防是以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为根本目的和要求,通过一定的国家观、战争观、国防观、国防知识的学习和国防体育的开展,有组织地对学生的品德、智力和体质等施以相应影响的一种活动,是国家事业和全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生不可缺少的基本。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活动,使全体学生了解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初步的军事技能,不断增强国防观念,激发爱国拥军的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逐步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