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期末卫生检查。
为保障在校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区原三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教学生活环境、学校饮用水、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本年度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预防性卫生监督
继续对辖区内各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全面监督指导,提高项目竣工验收审查率。
二、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校园内公共场所等基本卫生条件的配备。对学校内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的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在我区生活、学习的学生能有公平、良好的就学环境。
三、学校饮用水卫生
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摸查学校是否存在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对使用市政供水自制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供应学生饮水的学校进一步做好卫生指导工作,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工作计划
四、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
督促各校设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认真落实重大疫情报告制度、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定期健康体检等制度。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健康检查中发现的常见病、多发病及时统计上报,并配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传染病、常见病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
五、健康教育
协助区疾控中心对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保健室、医务室
具有6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应按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需要设置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等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学生医疗保健工作。学生人数不足600名的学校应设立保健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七、学校餐饮服务、二次供水、体育场馆等项目的监管按相关规定依法实施。
学校安全监督科负责本所卫生监督人员的学校卫生监督业务培训、全区各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并对其它各科在学校卫生监督方面进行业务指导。
地段科室于各专项检查结束后两日内将执法文书、统计数据等信息报学校安全监督科进行汇总、保存。学校安全监督科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报送各类学校卫生报表、总结。
一、指导思想:
结合学校的实际,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切实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改善师生的学习、工作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提高卫生工作的认识。
认真贯彻上级爱国卫生工作的批示精神,组织教师和学校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学校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只有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才能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2、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
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学校书记亲自抓,各处室负责人分头抓,全体教师一齐抓的管理模式,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度,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达标。
3、加强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