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区市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和媒体联系,密切配合,提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和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一、指导思想:
依据XXXX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便利、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努力做好20XXXX年学XXXX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幼儿园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按要求严格将班级数和班额数控制在《XXXX20XXXX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20XXXX学年我园共开设6个班,小班2个,每班25人;中班2个,每班30人;大班2个,每班35人。
4、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
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XXXX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同时,孩子须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件。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条件:
根据区教育局《20XXXX学年XXXX幼儿园招生意见》精神以及行政的讨论,结合本地区地域特点,制定以下要求:
(一)
20XX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及居住所在地为XXXX市XXXX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幼儿。
2、因特殊原因未报XXXX市户籍的练塘镇辖区幼儿,父母一方必须持有XXXX市户籍,并持有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书记签字),方予认可。
3、居住于本镇范围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入园幼儿户籍应跟随父母。父母一方持有《XXXX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入园幼儿已经取得《XXXX市临时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三)自主招生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园实际情况,自主招收一部分常住于本镇范围内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条件优先顺序依次为:
(1)父母一方持有《XXXX市居住证》,幼儿持有《XXXX市临时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2)父母一方持有《灵活就业证明》满两年(20XX年7月31日前办理的)和《XXXX市临时居住证》满三年(20XX年7月31日前办理的),幼儿持有《XXXX市临时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四、招生人数:
小班2个班级,共50名幼儿;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5月4日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并上交教育局。(与镇社会发展事业科共同商议制定,并有镇社会发展事业科确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