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员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则向卫监所和县教育局汇报。报告内容: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治疗方法,若怀疑投毒,则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二、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小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情况。
三、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怀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就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初,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查明后,确定食物中毒,即可对引起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采取掩埋或焚烧等方法,对容器要高温消毒,并采用药物消毒。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食堂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事务调查。
4、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上级及卫生局,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