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或小卖店的生产活动,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县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2、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3、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
4、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由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归属。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照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为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防控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控预案,以便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一、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系统
(一)应急处理工作原则。坚持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防控与处理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华晶学校校长)
副组长:(华晶学校副校长)
(华晶学校副校长)
(华晶学校副校长)
(政务主任)
(后勤主任)
成员:食堂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
2、成立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