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2、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3、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
4、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由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归属。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照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学校成立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大队部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具体情况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校医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象山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