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统计,掌握情况(12月17日——12月21日)
执法人员联系社区相关领导一起对占道经营摊点进行统计,包括摊点数量、经营种类,姓名、民族、联系方式等均详细掌握,对下一步规范和疏导起到指导作用。
2、书面通知规范撤离(12月22日——12月29日)
对占道经营摊点逐一下达书面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耐心说明解释,使占道摊点能尽快撤离到社区中心的小树林里。
3、集中整治错时执法(12月30日——1月7日)
对逾期仍占道经营,拒不停劝阻的经营摊点坚决取缔,依法扣押其经营工具,并不允许其道小树林综合市场经营。
五、值班蹲守长效管理
由于占到市场形成多年,短期内很难一下整改消失,为巩固整治效果,金所执法人员排班站岗,并对少数占道摊点严厉处罚,最终将市场成功搬迁到xx社区中心位置的小树林里。
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市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已基本清除,但其它路段和区域尤其是部分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内,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章占道经营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普遍存在着无证无照经营、挤占道路、设施简陋、卫生脏差,交通无序的状况,不仅破坏市容、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同时也直接影响着我市的对外形象和城市品位,因此,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途径和办法已成为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从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现状和成因入手,就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的治理问题,谈一点粗浅的想法与建议。
一、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中存在许多顽症,占道经营就是较为典型的一种,久治不愈,回潮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
近几年,我市城管部门虽然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占道经营仍未走出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
占道经营者,除一部分为沿街店家倚门设摊外,大部分为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摊贩,如菜贩、水果贩、日用百货摊贩、自行车维修摊贩等,多为外来进城人员或下岗职工。
这部分人或为生活所迫,或因利益驱使,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因自身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环境脏、乱、差和交通阻塞等问题。
城管执法人员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时,他们一味强调自身困难,不愿舍弃当前利益自动离开,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处罚轻了,他们跟执法人员玩“猫抓老鼠”,执法人员来了,他们走了;执法人员走了,他们又冒出来了。
好不容易抓个正着,队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劝说一番,他们也“虚心接受”;一转眼,他们又屡教不改,我行我素。
对某一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往往会在短时间内治理效果“卓有成效”。
但由于城管工作点多面广,执法力量有限,城管队员在长期疲劳作战后,面对多处“流动集贸市场”,往往鞭长莫及,顾此失彼,陷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怪圈中不能自拔,使城管法规失去刚性,影响到整个城管执法的效果。
处罚重了,有些人郁积在心中对生存现状的种种不满甚至会发泄在执法人员身上,往往采取过激行为,纠缠、围攻执法人员,出现执法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现象,使执法工作陷入非常尴尬的局面。
二、形成原因
1、生存需求。
现在的就业形势严峻,而摆摊也无需技术和营业执照,无论什么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摆摊设点,因此一些人把违章占道经营作为谋生的渠道和手段。
2、市场需求。
目前,市民的需求也是全方位、多层次的,违章占道经营以其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等原因,也能满足很多消费者的需求,而在市场上占了“一席之地”。
3、利益驱使。
违章占道经营所需资金小、流动快、收效快、适应性强,且无税收,“摊”随人走,操作方便,所以一些无正常收入的下岗或失业人员只要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有问题,甚至有利可图。
三、治理途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