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教师的劳动纪律、教学纪律、师德情况进行考核;并一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19、校级监控机制。
(1)成立校级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
人员由校长、书记、主任、工会主席和年级组长组成。
全面负责质量监控,办事地点设在教务处。
(2)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拒收任何学生。
新转入学生需经过测试,合格方可升级。
编班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原则上禁止选班挑班,尽量使平行班生员相当。
(3)抓好起始年级的教学,组织入学教育,注意“幼小衔接”;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教一年级,为学生在整个小学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4)建立年段把关制度。
在教师的调配上,每个年段、每个学科都有把关教师;原则上取消“大循环”,采用“中循环”和“小循环”。
(5)抓好毕业班的教学。
选拔“精兵强将”,重兵把守;确保为初中输送高质量的生源。
(6)加大“转化后进生”的奖励力度,做到“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7)完善“八个一”的质量监控制度(即:每月一次教学常规检查、分析和通报;每学期一至两次学科竞赛或抽测;每月一次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或专题研讨;每周一次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每天一次巡视;每周一天听课;每周深入一个班级、教研组或年级组检查指导工作。
)
(8)建立“质量预警制度”。
统考学科平均分差距在5—9分的,谈话警告,限期整改;在9。
5—15分的,写出书面说明,学习培训,跟踪听课;在15分以上的,待岗整顿。
(9)建立“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和“教师工作质量档案”,继续实行“教师工作质量评估”和“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第五章质量监控的其它相关措施
20、继续实施“名师工程”。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永远不变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提高教师的素质来提高教育质量。
试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树立良好教师形象;开展“校本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21、继续实施“管理工程”。
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层级化和人格化。
23、继续实施“创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