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听课制度规范,欢迎大家阅读下载。
1、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我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度。
2、推门听课要求所有课堂一律开放,学校领导、教师无须事先打招呼,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而随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策略。
3、听课人员尽量不影响教师正常上课,抱着虚心学习、讨论提高的姿态听课观课。
4、听课之后,鼓励教师之间进行有效的讨论交流。
5、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月推门听课不得少于4节,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不得少于3节,其他教师不得少于2节。以上听课数不叠加。每少一节惩5元,在当月绩效中由教务处造表兑现。
6、学校教导处对推门听课进行记载,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参考依据之一。
7、本制度从X年X月执行,适用于幼儿部,作为常用制度坚持。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
1、要讲求效果。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
为更好的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形成规范的教师专业发展的校本模式,学校对20xx学年教师、行政听课制度的落实作如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