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疏散引导组:由发生火灾的科室负责人、护理部人员组成,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医疗救护组:由医务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骨干人员组成,业务院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紧急救护、护送转移伤员。
5、现场警戒组:由医院保安工作人员组成,保安队长任组长,负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出不进,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现场。
6、后勤保障组:后勤科人员组成,后勤科主任任组长,负责所需物资供应,道路通畅、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7、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通知科室参加灭火,转移设备,到一线参加灭火,指引群众疏散等工作。
8、机动组:其余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具体指挥,负责各组增援行动。
二、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卫生局报告。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三、应急措施
1.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建立防火安全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电
线、电路、门窗等情况。
2.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仔细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并汇报分管领导。
同时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
同时报告院总值班及院长、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4.接到报告后,本单位在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
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
首先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消防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现场通知办。
医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转送安全处进行救治。
5.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院领导及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总指挥。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源,指挥工作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
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
公安消防大队到达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员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
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大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负责火灾现场警戒人员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