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针对几个重点问题,作如下规定:
1、要尊重学生公平接受教育与公平发展的机会和权利。
一律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考核、奖励教师的主要依据;任何教师一律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判定学生好差的主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只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把它作为隐私权予以保护。
2、要严格控制考试数量。
学校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考试,禁止举行期末学科考试以外的任何学科考试或变相的学科考试。
3、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总量。
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规定,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有偿家教活动;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总量不超过6小时,4:30须绝对静校。
4、要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
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规定,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严禁以增加作业量惩罚学生。
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
5、要严格控制练习资料。
学校订单按规定征订,任课老师必须按规定使用学生学习资料,不得组织征订或购买其它练习资料,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类教辅资料。
6、要严格按课表上课。
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课,要开足开好音、体、美等课程。
学校将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控,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减负”长效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努力确保“减负”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同时,将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减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减负”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营造“减负”工作的良好氛围,争取家长的理解和社会的支持,使“减负”形成共识和合力。
以教育局的相关文件为指导。
以“以人为本、为学生服务”和“减负提质”为准绳,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减负”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减负”的各项事宜,为营造和创建尊重、和美、砺行、求真的“尊重教育”校园文化而不懈努力!
“减负”工作涉及学校的方方面面,各项工作必须相互协调、共同努力。
在教学、常规和活动等方面制定如下内容:
(一)、常规入手、抓出实效。
本学期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与考核,仍坚持“月查制度”,以教研组为单位,将检查情况和改进意见及时反馈给本人。
本学期要突出教学管理中的“三抓”:
①抓备课–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
②抓上课–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
③抓作业–批改作业是教学反馈的重要环节。
要求批改作业做到及时、认真、细致、规范,适时地采取补救措施,以大面积地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具体要求,确保“减负”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