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长期保存的备份介质,必须按照制造厂商确定的存储寿命定期转储,
磁盘、磁带、光盘等介质使用有效期规定为三年,三年后更换新介质
进行备份。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应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
存储介质过期失效。以上操作由备份管理员提出申请,信息部门负责
人审批后执行并在《备份介质登记表》和《备份介质冲洗/销毁登记表》
中登记,备份保管员负责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