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信访事项:根据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按责任归属处罚相关责任科室。
(1)每发生一例交办信访事项扣罚500元;
(2)每发生一例信访积案扣罚1000元;
(3)交办的信访事项未按期及时受理、答复、报告的,每次扣罚500元;
(4)答复格式不规范的,每件扣罚1000元;
(5)交办的信访积案未化解的,每件扣罚500元;
(6)属于恶性上访或无理取闹的,经医院研究决定可免于处罚。
5.上访事项:根据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按责任归属处罚相关责任科室。
(1)到市(市卫健委)上访每人每次扣罚500元;
(2)到市(市卫健委)重复上访每人每重复一次加扣200元;
(3)到市(市卫健委)集体(个访3人以上)上访,初防、重访每批次分别扣罚800元、400元;
(4)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每次扣罚1000元;
(5)到省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每人每重复一次加扣500;
(6)进京非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扣罚2000元。
(7)属于恶性上访或无理取闹的,经医院研究决定可免于处罚。
(五)其他奖励措施。
1.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收内容为表扬事项,经医患关系办公室(行风办公室)核实后对所在部门加当月百分考核0.1分,但不超过单项总分。
如拨打虚假表扬电话,一经查实,取消加分,每次扣0.2分。
2.科室全年无责任投诉事件发生,在年度先进集体评选中加2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应网格责任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也酌情加分。
(六)其他无法确定事项根据医院研究意见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关乎医院乃至行业声誉,全院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责任科室要管好“责任田”,积极主动抓好推进落实。
要按照职责分工,网格班子成员、网格职能科室每月到具体分包科室切实抓好行风各项工作的落实、督导,确保行风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
凡发现在行风建设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医患关系办公室每月对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和分析,明确产生投诉的原因,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服务类投诉加强督促落实。
各责任科室要注重举一反三,注重从流程、措施、机制上整改完善。
医院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总、通报职能科室督导情况以及网格化实施成效,适时完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