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建立之后,不同公司的服务质量可以通过网格负责人反馈给院方,更加客观具体,有说服力,便于院方对各个公司的服务进行横向比较,督促其进行整改,还可以实施末位淘汰制。
(四)实施网格化管理有利于开展绩效评价和服务岗位测算,为签订下一期物业合同提供管理数据
医院物业服务特点之一是服务量随医疗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也在持续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已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需要及时作出调整。
网格内区域相对较小,甲乙双方更容易观察工作量的变化,便于对区域内的岗位工作量进行动态测算和跟踪,同时以此为依据对不合理用工情况进行调整,并作为新合同签订的管理数据。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管理创新,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构建卫生监督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以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人民健康利益出发,以全面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管职能,加强医疗行业和社会公共卫生监督,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构建卫生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通过监管工作的网格化、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提高监督频次,努力建设和适应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需要的县城、乡镇卫生监督网格体系。
二、工作目标
本着依法行政、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结合实际,有机整合现有卫生监管人力、物力资源,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建立起“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卫生执法监管网络,建立起科学的卫生监督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提升卫生监督员综合执法水平,促进卫生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三、实施方法
(一)实施范围:卫生监督所全体卫生监督员。
(二)网格划分: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划网、网内履职、层层落责”的工作方针,坚持“谁监督、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制,将管辖范围所涉及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等各项监督任务合理划分网格,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
(三)落实责任: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网格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建立卫生监督网格管理公示制,在各监管单位推行卫生信息公示制。
四、工作职责
(一)按照“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突发问题能解决”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分区网格有人管,格内监督有人干”,层层抓落实。
大队领导作为网格化管理领导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能,对网格的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影响网格化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室、站负责人作为片区网格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分管网格日常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计划、组织落实各项监管任务,解决和反馈日常监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各分管网格的日常工作进行巡查和考核,组织网格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卫生监督员作为网格内监管的责任人,要负责网格内监管单位的依法监管,掌握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负责日常卫生监督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核实、报告,受理举报、投诉,对网格内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等具体工作。
通过网格化,使每名责任人做到网格内监管任务、监管行业底数、监管单位情况和监管责任“四清楚”。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制约机制。
稽查科组织对科室、队、站监督工作进行稽查,形成以稽查为抓手的新型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规范运行。
(三)严格执法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
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所划片的“网格”负责,分工不分家,协调配合,统一行动,统一标准,互通信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者,要严格追究;对因未履行或未尽监管职责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以及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消级应付、工作推诿的科室(站)及卫生监督员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摸底阶段(4月20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将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内容传达到每名卫生监督员,开展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基础档案。
(二)集中开展阶段(5月1日7月20日):按要求,在已经运行的下设中队、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划分,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及运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