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略)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分工
①现场指挥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
②通讯联络组:(略)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③疏散领导组:(略)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④处理行动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教育局、卫生局、食监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五、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校园商店),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县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配合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