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剧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措施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市防控办的有关要求,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进一步指导本市剧院等演出场所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在《xx市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xx年9月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1.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成立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本市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全面统筹落实本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开放服务工作。
2.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人员监测和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
各单位要按照“一单位一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的工作规范及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3.配备充足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加强场所消毒和人员健康管理。
4.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服务项目、观众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引导观众有序观剧。
二、基本要求
5.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
6.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当控制人数规模,并获得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安全许可。
7.暂缓举办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8.所在区域有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的,该区域内演出场所要立即暂停演出活动。
三、防控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要在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场所防控以及观众、演职人员、工作人员防护。
为演出活动提供舞台搭建、舞美设计、设备维护、安保等服务的单位,也应参照以下措施,做好相关工作人员防护。
(一)场所防控
9.落实场所主体责任。
剧院等演出场所要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指南,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
10.建立预防性消毒制度并严格落实。
演出场所恢复经营前,应当按照市有关规定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
复业后每天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走廊、扶梯、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两次以上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每天举办多场演出的场所,在每场演出结束后都应进行消毒。
保持演出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11.做好入场检测登记,严格门岗管控。
实行场所码、随申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信息(“四码”)必检管理。
在演出场所门口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和要求,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要求入场顾客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
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低于37.3℃)后方可进入,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同行家庭成员出示“亲属随申码”等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