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演职人员每日1次抗原检测,每两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属地防控部门要求的抗原及核酸检测频次高于上述的,从其要求。
演出开始前,应对演职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坚决杜绝演职人员带病上岗。
22.演出期间,除参加演出的演员外,其余演职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3.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四)工作人员防护
24.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做好全体员工的每日测温登记,组织员工每日1次抗原检测,每两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属地防控部门要求的抗原及核酸检测频次高于上述的,从其要求。
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
25.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要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26.加强岗前培训。
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肺炎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法。
四、保障措施
27.落实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病例的,演出场所及演出主办方应及时将有关人员安置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应及时上报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28.压实各方责任。
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演出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压实场所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9.加强建筑安全管理。
全面开展建筑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突出对照全市房屋风险排查发现的违法搭建、地面沉降倾斜、梁柱开裂变形、屋面局部坍塌等共性问题,加强排查整改。
对既有建筑定期开展检测、维护和保养,加强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部署,在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推进剧场等演出场所开放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
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