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观众分散进场、离场,避免人员瞬时聚集;对入场人员实行核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双登记”,严禁任何社会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所,严禁任何未经扫码核验、体温检测及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场所。
6.加强防控宣传。
在显著位置通过海报、滚动电子屏、告示牌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7.当出现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关闭场所,并在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8.设置临时隔离区。
演出场所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区,发现观众或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在临时隔离观察区进行隔离,在及时按规定报告的同时,有责任将发热观众或员工迅速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二)演职人员防护
1.演出主办方应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演职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演出开始前,演出主办方应对演职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坚决杜绝演职人员带病上岗。
3.演出期间,除参加演出的演员外,其余演职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4.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三)观众防护
1.严格执行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
观众购票及进剧场观看演出期间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
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扫码或体温异常的,严禁入场。
2.在场所入口处应设置“传统通道”并进行提示和引导,无法提供XX健康宝健康状态但符合有关年龄标准的老年人(儿童),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或提供身份证号码,由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老幼健康码助查询”等功能助查获取健康状态并对其测温。
3.对于发热观众和健康码异常、行程不明及14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外省市的县市区旗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和入境未满14天且未完成7天健康监测的人员均应谢绝入内,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4.保持安全距离。
在售票窗口、等待区、出入场通道等设置“一米线”,提醒观众保持安全距离。
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5.要求观众在剧场演出厅内不得饮食,倡导消费者不在剧场演出厅以外的其他室内场所饮食,如确需饮食,饮食者应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剧场应加强巡查管理。
6.加强现场管理。
演出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提醒观众正确佩戴口罩,对号入座,保持安全距离。
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四)员工防护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提醒工作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