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8)事件发生隔天,与学生的沟通没有进展时,该食堂暂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许停业,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强与学校各食堂的联系,团结协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供餐。
七、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行政部餐厅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领导汇报。
行政部分管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八、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餐厅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九、附件
为做好学生食堂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为保证饮食安全,确保学校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生食堂安全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学委办、校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教科处、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班主任
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出售。
2、立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报告制度报告。
①中毒人数超过3人的,应当于4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②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③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3、协助卫生机构治病救人。
4、封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