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乙方的月工资确认为?????元,按照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甲方实施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将按照新制度进行调整。
2.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 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照乙方所担任的职位和级别,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有关规定以及乙方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照《?????》的规定执行。
2. 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乙方,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之后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并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乙方,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 如果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或被除名、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照甲方的员工守则和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