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果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只退还已交房款的80%,并另行出售房屋。
2、甲方房屋竣工后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两个月内不来办理手续,即为违约,按照违约责任第1条的规定处理。
3、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派员解决修复。如果乙方自行乱撤乱动造成损坏,甲方不提供保修。
七、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主管机关申请调解和仲裁,同时也可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双方应经过共同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未尽事宜,可另行增补条款,但不能互相矛盾,以增补条款为准。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