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付款方式:
签订购房合同后,分次交款,第一次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付款拾万仟佰拾元整。第二期为交钥匙时付款拾仟佰万元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交付前经澧县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商品房,具体是屋内四周墙面为压白,地面是毛水泥地面,进户门为防盗门,其他门留洞子,前后窗户为铝合金门窗,立面按设计方案图施工。阳台铝合金窗由乙方自负。
2、水、电部分保修六个月,土建部分保修一年。
乙方:
1、乙方按期交付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款并及时结算,不得拖延。
2、水电立户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也可以代办,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之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若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只退已交房款的80%,房屋另行出售。
2、甲方房屋竣工后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两个月内不来办理手续,即为违约,按照违约责任第1条执行处理。
3、甲方交给乙方的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及时派员解决修复,如果乙方自行乱撤乱动造成的损坏,甲方不给予保修。
七、调解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