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各级部门和消防队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时,镇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就位,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1.1领导小组成员
总指挥:梅百烽。副总指挥:鲁定峰郑永勇。
成员:沈媛君张霞波鲁铁逵曹迪良周建波李展
周庆成李剑赵赟章乃芳
2.1.2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镇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镇政府请示镇政府,要求启动镇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
镇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信息并立即上报。
(2)制定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方案。
(3)统计分析本镇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3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镇领导小组部分成员、镇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灭火领导小组。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分工和落实:
(1)灭火抢险组:镇综治办牵头,镇消防队、民防队参加,负责现场灭火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消除险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