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2、出勤(基本分为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
2分。
(教导处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
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每天按3节课)以上,有一天扣0。
2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
(教导处考核)
(3)不参加教职工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每次扣0。
2分。
(教导处考核)
(4)学校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1分。
(5)旷课一节扣2分。
扣完基本分为止,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3、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分为50分)
⑴考试科目:市、特区统考科目
⑵考核内容:教师任教学科期末教学成绩均分。
⑶考核方式:采取成绩上升受奖,下降受罚的方法进行奖罚。
①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基本分为50分。
②XXX镇直属学校(XXX一小、XXX二小、XXX三小)同年级同考试科目平均分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基准分。
⑷加分:考试均分与评估基准分相比每超1分,评估基础分加1分累计。
个人平均分相比为全镇第一名的(必须高于本乡镇最好班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基本分另加5分。
个人平均分相比为镇第二名的(必须高于本乡镇最好班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基本分另加3分。
⑸年级均分在XXX镇直属学校(XXX一小、XXX二小、XXX三小)排名第一,年级每位教师奖励300元。
⑹扣分:
①考试均分与基准分相比,考试均分与评估基准分每相差1分,评估基本分扣1分累计;
②考试均分与基准分相比,下降5分(含5分)以上,则:考试均分与评估基准分每相差1分,评估基本分扣2分累计;
③在评卷过程中,如有故意抬高或故意压低分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责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基本分为0分。
④年级均分低于XXX镇直属学校(XXX一小、XXX二小、XXX三小)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基准分1、5分以上(含1、5分),每位教师扣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