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应急预案
1.网站、网页由办公室负责随时监控信息内容。
2.局各单位人员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立即向办公室反映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办公室应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赶到现场,作好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将有关情况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事态严重的,立即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根据指示向上级或公安部门报警。
(二)黑客攻击网站服务器或网站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时的应急预案
1.网页源代码及网站上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网站数据库及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的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当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
软件遭破坏性攻击(包括严重病毒)时要将系统停止运行。
3.公室负责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首先将被攻击(或病毒感染)的网站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同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4.办公室负责网站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被破坏的系统,恢复系统数据,并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主机受到病毒感染时,还应立即告知办公室帮助做好清查补救工作。
5.事态严重的,立即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根据指示向上级或公安部门报警。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互联网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互联网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维护企业利益,为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创造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非经营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资源备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信息中心运行。
三、预测、预警机制及先期处置
(一)危险源分析及预警级别划分
1.1危险源分析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
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