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续租且逾期不搬迁,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协议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乙方应按照延期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费用。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保持室内卫生条件。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若室内卫生不满足条件,乙方需支付打扫卫生所需的费用。
4、若家具、家电有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乙方在外租房的费用直至乙方入住为止。
2、乙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家电家具损坏、被物管和主管部门处以处罚的、带来甲方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负责。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已提供主要生活用品如下:
1)、家电:
电视、冰箱、抽油烟机、
2)、家具
(1) 沙发1套
2、甲方已打扫好室内卫生;
3、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2)电表现为: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地震;地质灾害等)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