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首次通气前对用户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教育。
23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xx年4月18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值得肯定的几个方面
(一)各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应急预案、安全值班、各种登记也落实到位;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三)钢瓶送检工作扎实,自今年元月开始至今全市已送检5809只,报废钢瓶200只,大大增强了用户使用的安全性;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侯住建发[2016]24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我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公司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为此,我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贺艳丽 副组长:梁文燕
成 员:尤彩玲、周春艳、张东升、刘建、张凯、刘乾 吴延昭、高伟、张彦伟、刘立旗、霍玉娟
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委会副主任刘立旗(兼)担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具体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