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师生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师生食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由校长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专职监督,经营人员具体经营。
3、学校师生食堂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师生食堂必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
职责: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决定食堂管理办法;确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
主任:
成员:张奋文万雅倪
职责: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食堂管理员
职责:
(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2)协助食堂经营人员招聘厨师和炊事员;
(3)协助炊管人员体检,办理健康证;
(4)负责召开炊管人员会议,对炊管员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协助食堂经营人员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
(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
(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
(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
(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食品留样;
(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
(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