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应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对全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进入“北京冷链”追溯平台,实现“应上尽上”,全区49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在北京冷链追溯平台完成注册,累计追溯企业收发货4546批次、进口冷链食品59.34万公斤,累计进行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测3456件、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检测11246人次、核酸环境检测4206件,结果全部为阴性。
加强防控检查。
将易发生的“未测温、不扫码、消杀不到位”等“八类问题”作为防疫检查工作重点,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累计检查市场主体25.19万家次,发现、整改问题7483个,公示502件,联合12个区直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区21个镇街、开发区开展市场防疫督查,加大对共性问题、顽固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累计督查整改问题29件、工作督办2件。
二、各司其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推动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指南》落地实施,目前辖区17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了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10家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对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加工环境进行了提升。
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归集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内容。
累计对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奖惩公示,发布餐饮量化分级300条,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58篇,发布餐饮业食品安全承诺180条,发布食品安全提示2篇。
借助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信用承诺、风险预警以及执法监管等方面情况,先后对112家餐饮单位处罚情况进行了公示。
提升“百姓餐桌”安全保障。
向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自查表,督促企业对标对表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将具备许可资质的1031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风险分级管理。
推进品质餐饮示范工程,建成品质餐饮单位400家,阳光餐饮示范街4条。
约谈“美团”“饿了么”平台负责人,督促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提供者资质审查制度。
坚持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结合疫情防控、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农村大集、景区景点周边餐厅、品牌连锁餐饮门店、网红餐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地区小食杂店等重点业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16万户次。
联合民政、教育、文旅、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养老、学校、旅游、工地等行业领域检查督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了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
三、科学防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严防问题食品流向百姓餐桌,不断加密加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开展监督抽检食品样本2059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1批次,合格率98.98%;开展监测抽检食品样本200件,全部合格。
食品监测范围全面覆盖34大类食品品种,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区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群众痛点食品安全领域治理,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等专项行动。
重拳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类,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工地食堂、网红餐厅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违法利益链条,累计查办案件1067件,罚没款182.56万元,移送涉刑案件线索10件,保证了处罚到人、处罚到位,严格问责、形成震慑。
五、共建共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畅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累计办结食品安全问题工单930件。
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光盘行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等丰富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有效地营造了食品安全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全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百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
六、圆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在全国“两会”、密云生态马拉松等重大活动期间,制定保障方案,成立保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保障工作进行细分,明确保障内容和保障措施,做到“分工明确、重点突出、风险可控、确保安全”。
保障期间,加大对区委、区政府及各镇街政府所在地,繁华商业街区、城乡结合部、大中型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密防范食品突发事件的发生,圆满完成了保障任务,保证了辖区食品市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