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相关信息汇总等工作。
具体联络人:xx
二、明确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分级分类、分批分区、错峰有序”的原则。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初步按照xx市内人员、不包括xx市内的省内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重点疫区人员等四种情况进行返校。
尤其是跨区域返校的教职工,回到学校所在地后应居家(或在指定场所)隔离观查14天,无异常的经学院疫情防控小组联络员请示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后方可返校上岗;在学校所在地居住不曾跨区域流动的,应确保返校前14天身体无异常情况。
坚持返校前健康监测和日报制度,坚决杜绝学院教职工带病返校、带病上岗。
三、学院人员范围类别和类别划分
包括: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以及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等。
以上人员以学院上报给校人力资源部的人员信息为准,统一纳入教职员工“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范围。
具体类别划分为:
第一类: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人员等,由学院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类: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由相关人员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
第三类: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由学院外事秘书与外籍教师本人联系,将其相关情况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后,由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校国际合作部办公室。
四、返校条件(待定)
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具体返校条件,由学校疫情防控办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初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
(一)xx市内人员
(二)除xx市以外的省内人员
(三)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
(四)重点疫区人员
五、错峰安排
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院实际,在返校人员必须符合返校条件下,按照人员类别和工作需要确定分批错峰返校安排,错峰返校原则上按照人员类别顺序开展。
(一)第一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服务保障先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的、除xx市以外的省内的学院管理工作人员(不包括B级人事代理人员)错锋返校。
(二)第二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保障教学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除xx市以外的省内教学科研人员错锋返校;
(三)第三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学院B级人事代理人员、临聘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教学科研人员顺序错峰安排;
(四)第四批人员返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