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对学生入校、上课、课间管理、就餐、放学、就寝以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全流程进行实战演练,确保人人熟练掌握防控要求和流程。
7、加强教育引导。
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编制开学安全提醒,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学生不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8、严格评估验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开学准备及疫情防控工作逐校进行评估验收,未经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学。
(二)开学当日
9、错时错峰报到。
各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开学时间安排,分学段、分年级错时错峰安排学生返校报到。
报到当天,对入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仅限新生)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无手机学生由监护人提供),检测体温,有异常的`一律暂缓返校,或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返校。
10、上好开学第一课。
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内容,全面普及科学防范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防控方式,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对因疫情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未能如期复学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心理疏导和关怀力度,确保学生心身健康。
(三)开学后
11、严格校园封闭管理。
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外来人员确需进校的必须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教学期间,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严格执行师生员工离怀报备、审批制度。
12、严格人员健康监测。
从开学当天起,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每日登记缺课缺勤情况,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
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园)上课。
13、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学校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县(市、区)范围内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上课时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
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加强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报告学校,不带病工作、上学。
14、加强场所环境消杀。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增加对教室、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和通风换气。
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15、严控聚集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