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干警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国土、交通等部门应成立以本行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业抢险队伍,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物资保障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
4、资金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当在乡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和应急经费,要保证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经费。
十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二)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三)演习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十五、善后工作
乡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1、乡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3、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根据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水库应力争在每年的汛期来临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在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十六、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乡防汛抗旱部门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十七、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