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旱情信息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随时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农田土壤和城乡供水等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态势严重时应及时上报。
七、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出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贮备。修订完善集乡防洪预案、洪水预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预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易发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和工具,以备应急之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电信、移动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通信畅通。
6、防汛抗旱检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上报县防汛办。
(二)预警
1、水库预警
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水库由xx乡高家地村委会预警。
2、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堤防,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监测员,一旦发生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水厂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八、应急响应
(一)进入汛期、旱期,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抢险应急程序。
(二)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和乡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九、信息处理
(一)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和同级共享。
(二)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祥实。重要信息应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三)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处理。凡险情、灾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审批后,可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