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一、召开会议传达精神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
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二、批发企业检查情况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
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
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三、零售经营户检查情况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月16日,宣汉县君塘镇党委政府组织由镇安办、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老君塘、洋烈两个集镇和8个行政村共5户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处,首先宣传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知识,然后查看各批发点和零售点烟花爆竹证照办理情况、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仓储消防设施配置和烟花爆竹摆放储存情况。
检查组主要针对经营烟花爆竹店铺、摊点、储存库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有无与其他商品混存现象;各销售店铺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高温高热辐射源(如煤气灶、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具等);烟花爆竹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经营单位是否实行专人、专柜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与相关告知;烟花爆竹摊点是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销售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经营单位是否有“四私”(即私产、私销、私储和私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一些伪劣假冒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收。
在检查中发现,洋烈新村有1户经营户没有落实烟花爆竹专用仓库堆放、专柜摆放的安全规定,检查组对该商家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老君塘场镇刘巨明烟花爆竹门市内有两台机麻,开设茶馆的情况,检查组对其指出不合要求,责令立即搬离麻将机。
检查组还时刻告诫这些烟花爆竹经营户: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在经营上要做到警钟常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进行经营,确保不出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