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负责人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
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四、应急程序
在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由学校报当地政府及教育体育局,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严重者拨打
110、120援助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移交教育局相关部门处理。
五、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
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