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报警和接警
一、报警
当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院内火警电话(电话xxx)或报告治安办公室(电话:xx)。
不可控火灾直接拨打119进行报警。
报告内容:发生火险的具体部位(科室)、燃烧物质、楼名楼层、房间及报告人。
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有消防手动报警按钮的部位,应立即启动按钮报警。
二、接警
消防控制室或治安办公室接到电话报警时,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自动报警后:
1、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确认火情,并将现场情况反馈中心控制室。
2、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向报警部位进行核实,核实后通知赶往现场的人员。
3、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立即通知治安办公室(电话:6784),治安办公室人员到达现场后负责组织、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留守人员应将监控画面切换到发生火险的区域进行实时监看。
第三条火灾处置程序
一、可控火灾:发现火灾应立即利用现场灭火器实施灭火扑救,并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和总值班人员(夜间)。
二、不可控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摁下消防报警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或总值班人员(夜间)。
2.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实施灭火扑救。
3.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二)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通知保卫处和院总值班(夜间)。
总值班人员负责报告医院负责人。
(1)保卫处、行政总值班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火势情况。
如果火势不可控制,且有发展趋势,应立即组成临时指挥部,行使指挥中心权利,果断下达相应命令。
及时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指挥中心成员到达指挥中心。
(2)通知物资保障组(水暖组、电工室、氧气站)做好启动消防泵、切断电源、氧气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停止供电、供氧;通知疏散组,做好疏散准备;通知救护组,做好救护准备。
2.医院负责人到达现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物资抢险等。
(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集中灭火器,利用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