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体包含: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2、肖像权:(1)含义: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3)侵犯肖像权的表现: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3、姓名权:(1)含义: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
(3)侵犯姓名权的表现: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
4、荣誉权:(1)含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5、名誉权:(1)含义: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侵害名誉权的表现:①侮辱:公然谩骂他人,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②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
(4)后果: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6、隐私权:
(1)含义: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①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侵犯隐私权是违法行为。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法律的要求。侵犯他人隐私,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①有法可依,就是要求国家高度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完备的法律,使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重要性)
②有法必依,就是要求任何和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重要性)
③执法必严,就是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原则和程序办事。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重要性)
④违法必究,就是要求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重要性)
3.青少年怎样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青少年怎样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贡献?
认真学法,对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一定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盼望小可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14180440出处:bilibili
④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不轻言放弃,不丧失生的希望;当他人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尽自己所能伸出援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