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学生活为我们提供了发展自我的多种机会。
②进入中学,新的目标和要求激发着我们的潜能,激励着我们不断实现自我超越
③我们有机会改变在父母、老师和同学心目中那些不够完美的形象,重新塑造一个“我”。
3、21世纪我们需要学会什么?
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等四种学习将是每个人一生中的知识支柱。2010年增加三个新的支柱:学会学习、学会变革、学会成长。
4、少年的梦想的意义。
①少年的梦想,是人类天真无邪、美丽可爱的愿望。人类需要这样的梦想,因为有了这样的梦想,才能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②少年的梦想,与个人的人生目标紧密相连。明确的人生目标,犹如灯塔,能够帮助我们在茫茫大海中找到前进的方向。
③少年的梦想,与时代的脉搏紧密相连,与中国梦密不可分。
二、珍爱生命
1、生命为什么需要相互关爱?(为什么要尊重地球上其他生命?)
答:①地球上的生命丰富多彩,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②生命是顽强的,也是脆弱的,生命的脆弱需要我们关爱生命。
③每种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生命间共生共存息息相关,需要我们关爱生命。
2、人的生命独特性表现在那些方面?
答(1)人的生命独特性突出表现在:与其他生命相比,人类的生命最具有智慧。
(2)更多地表现在:人的个性品质、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和途径的多样性。
3、如何让生命之花绽放
答:①永不放弃生的希望;②肯定生命,尊重生命。③提升生命的价值。
4、紧急情况下的求生知识?
答:遇火灾:用灭火器扑灭小火灾;火小则用湿毛巾捂口鼻,逃离现场,拨打119火警电话;大声呼救;滑绳自救,缓降逃生。
遇到溺水者:向旁人呼救;投救生圈、长杆、木板救人;会游的可从后方出手救援
5、如何实现人生的意义,提升生命的价值?
答:实现人生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要脚踏实地,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生命的意义在于对社会的贡献,我们要珍爱生命,为社会多做贡献;树立崇高理想,努力学习,掌握本领报效祖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帮助他人;勇敢面对挫折,不抛弃不放弃。
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公民的基本义务:①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②义务具有强制性。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很多,由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部分,是构成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的基础。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③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前提,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基础。只有在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个人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和实现。
四、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1)含义:公民的名誉和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尊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