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资政策
1、为吸取和保留高素质的员工,公司根据每一职位所需求得技能、职责和员工本身的工作情况,向员工支付薪资。
2、员工薪水根据工作任务的评估来决定,这一评价包括:职位水平、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等方面。个人工作的表现是决定工资水平与加薪的基本因素。
3、员工开始工作或调整工资时,会被告知自己的薪资。
二、薪酬发放
1、次月10日核发上个月工资。月中录用者或离职者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和支付。月工资以当月天计算。薪酬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月工资支付的是上月全月工资。
2、发薪时,员工须查核数额,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查询,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3、公司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发放制度,员工相互之间不得经任何方式传播、打听、攀比收入状况并不得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
三、薪酬结构
员工的月基本薪酬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员工经验、学历、以及人才供求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每年的业绩情况,员工之个人工作表现及市场情况等因素,于每年的1月份做出调薪决定。
1、基本工资;
2、工资津贴;
3、司龄工资:部门经理以上:司龄工资=100元X司龄;部门经理以下:司龄工资=50元X司龄(司龄六年封顶);
4、奖金:不定期奖金数额由公司依据公司经营效益以及个人工作表现而决定。
四、薪酬调整
员工工资津贴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工资津贴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工资津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认可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津贴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业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津贴。
五、加班薪酬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工作,公司在事后先安排补休,只有不安排补休的,方可发放加班薪酬(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六、基本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和长沙市有关规定为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属于个人交纳部分由公司按月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保用品
3、健康检查
公司为员工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并根据需要,可能对全部或部分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