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公司统一布置。
2.考核方法
考核要严格按考核程序进行,充分听取主管上级和群众的意见,考核工作要纪律严明,考核评语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考核意见要准确、清楚。
考核工作结束后,召开经理办公会,全面听取人事部的考核情况,充分研究、分析考核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六、竞聘(争)上岗
为了建立完善人员竞争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公司各岗位要有计划地实行竞聘(争)上岗。
管理岗位实行竞聘上岗,非管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岗位竞聘(争)上岗的具体办法。
七、调配
各级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按管理权限及时合理的调配人员,被调配人员要服从工作调动。对新的工作不满意者,有权在上岗后三日内向上级陈述自己的意见,上级经调查,理由不充分者,维持调配意见,被调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
八、培训
年末各部门向人事部申报次年员工专业技术培训计划,由人事部统一编制年度员工学习培训计划。
专业技术培训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服务规范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或责成有关部门单独进行。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业余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九、奖励
根据管理权限,各级管理人员有依据公司奖惩条例对所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的建议和执行权。
第六章劳动管理规定
一、劳动用工
1.员工聘用
根据定员编制及工作需要,由部门提出用工申请报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人事部办理招聘事宜。
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试工,试工期一至三个月,试工期间只享受试工工资。
试工时间未超过五天而辞职者,公司不支付试工工资。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
为了保护公司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公司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见劳动合同书。
3.员工辞职(退)
试工期间,双方自主选择,均有权力提出辞职或辞退。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辞职应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时间
1.公司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确定员工的劳动时间。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