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组织社事办、安办、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及各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对餐饮场所、学校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情况、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保障全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法》准确、严格实施,是XX政府的重要职责。
作为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做到不包不揽,不推不卸,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努力实现“四高”目标,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
(二)认真学习,加强落实。
各办所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全员要先参加培训,培训时要积极学习认真掌握,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落实责任,宣传到位。
各办所要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分解到每一个段(片)长,要把社会宣传和监管工作进社区、进村社、进超市、进饭店、进学校结合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居民聚居点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扩大《食品安全法》的社会宣传面,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办所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集中开展群众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法》宣传取得实效。
(五)加强督查,确保绩效。
专项检查组要重点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行为;要及时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执证上岗情况,以及经营场所卫生状况、消毒设施使用
情况,购进食品验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
对卫生状况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及时与工商部门进行衔接,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20XX]1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和县局要求,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
为解决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管理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强化执法排查,全面了解掌握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的底数和现状,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推行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准入备案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自律管理制度,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严厉打击各类不法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突出强化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整治(工商所、食药监部门负责配合)。
1.强化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情况的执法检查。
对无城管部门占道批准文件、无合法资质或者自发形成的摊群点,要配合城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对市场主办方不认真履行入场资格、经营条件等审查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义务的,要监督指导其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全面开展备案管理工作。
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食品摊贩、餐饮摊贩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审核的证明材料,公开备案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工商部门要组织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简易的生产设备设施,现场制售或定点、定时设摊销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全部进行登记备案。
食药监部门要对有固定服务场所或者定点、定时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的小型餐饮点全部实施备案管理,彻底解决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准入监管方面存在的盲区。
3.突出强化日常监管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