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食品流动摊贩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整治对象
我区城市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不符合规划和市容秩序要求的食品流动摊贩,重点为校园、医院周边、滨江路河堤、主要道路、交通节点、住宅小区路口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食品流动摊贩。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此次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
具体安排如下。
宣传发动阶段。
各大队对辖区内所有食品流动摊贩摸排汇总,建立台账。
向食品流动摊贩经营者及周边群众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
为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集中整治阶段。
各大队要根据摸排情况,结合违规占道经营治理工作,制定整治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不符合市容秩序要求和噪音扰民的早夜市和流动食品摊贩进行整治规范,对拒不整改的摊贩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
巩固提升阶段。
各大队要针对重点时段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加强管控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校园、医院周边、滨江路河堤、主要道路、交通节点、住宅小区路口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食品流动摊贩实施常态化管控,形成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注重实效,加大对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整治力度,坚持突击整治和日常盯守相结合,同时要完善长效监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时间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月日止,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排查梳理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内容、重点路段、区域场所,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教育,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曝光。
坚持依法行政,向广大经营业户和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共同并积极参与到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专项整治行动中。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突出县城区、南戴河旅游景区、留守营镇、牛头崖镇、杜庄镇等重点部位,对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采取断然措施,逐一治理整顿。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级各部门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进行再整治、再规范,努力遏制反弹现象。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县食安委办: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汇总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