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汛期安全工作领导
为确保汛期师生安全,在发生汛期安全事故时能采取应急措施,特成立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要求
1、各班保教人员必须对本班学员进行防汛、防雷等知识的教育,引导学员学会简单的自我保护常识。
2、若雷雨影响较大,学员大部分未能按时到校,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是否停课,待雨停后安排上课。
3、汛期间:
(1)、每天坚持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领导小组立即通知保教人员,及时通知学员家长,提前做好友情提示工作。
(2)、在遇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教师必须留家长、学员待雨过后,没有安全隐患才能回家,工作总结《学员园汛期安全工作》。
(3)、保教人员要教育学员,禁止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下河洗澡、戏水或在没有栏杆的河边玩耍。
特别是汛期间,要注意学员的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三、事故报告
1、若汛期间出现溺水伤亡或雷电事故,2小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教育局汇报。
2、雷雨、汛期如发现存在影响学员人身安全危险,组长需向分管领导汇报,请求解决办法。
四、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查体”,抓好校舍安全排查工作。
组织专门人员对屋顶漏水、地面排水、墙体裂缝、门窗玻璃、车棚、体育器材等设施情况,进行无缝隙覆盖性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立即整改。
二是实战“演练”,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进行紧急情况师幼安全疏散演练,提高师幼自护自救能力。
三是“人员”到位,认真落实安全制度,实行安全无缝隙管理,形成“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是遇有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驾校灵活把握入园、离园时间,保证人身安全。
五、责任追究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