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
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
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
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
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
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
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出租房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此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同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议定此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