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不影响房屋主体架构外的装修及整改。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租金汇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若周边同等地段房屋租金低于本合同房屋租金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参照周边房屋租金重新确定租金。
四、押金
乙方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在年月日之前交付押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人民币)。
押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押金在租期到期之日由甲方如数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六、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
4、乙方在租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