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工程部人员要观察暴炸现场并录像、照相。
⑹险情解除后,清理现场,不遗留隐患。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
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等程序和要求。
4.2社会救助
明确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方案;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并明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等事项;有条件的,可明确社会心理援助的单位和方案。
2.4.3调查和总结
明确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承办机构和审核程序。
5.保障措施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
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
明确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
5.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
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5.3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本行政区域各类应急队伍的保障措施。
建立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建立健全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
5.4物资保障
建立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的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
5.5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
6.宣传、培训和演习项目部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员工防护宣传教育,保证最少每季度举行一次宣传教育会议,组织购置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
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只能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
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项目部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